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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中新社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三部门出台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记者25日从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一表述即“认房不认贷”。换句话说,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只看购房家庭在所在城市是否有房,而不看是否有贷款记录。新政落地后,只要名下无房,就可以按首套房进行认定,这使得一些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降低其购房成本。

以一线城市平均情况测算,严跃进指出,调整后,购房者认购二套房可适用首套房首付比例,即从73%降至33%。按600万元(人民币,下同)总价的房屋计算,首付款将从435万元降至195万元,首付门槛降低55%。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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